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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基本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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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: |
抗病毒口服液 |
商品编号: | | 商品型号: | 10ml*10支,10ml*12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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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 |
批准文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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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药准字Z410223373 |
产品名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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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病毒口服液 |
产品简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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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风热感冒,温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,流感、腮腺炎等病毒感染疾患。 |
产品规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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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ml*10支,10ml*12支 |
适应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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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烧、咽干、流涕、口吐黄色粘痰、腮部肿痛、浑身冷等症。 |
用法用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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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服,一次10ml,一日2--3次(早饭前和午、晚饭后各服一次),小儿酌减。 |
有效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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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定36个月 |
产品类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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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服液 |
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:发热,微恶风,有汗,口渴,鼻流浊涕,咽喉肿痛,咳吐黄痰。
发高烧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请上医院就诊;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。
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密封.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保存。
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:发热,微恶风,有汗,口渴,鼻流浊涕,咽喉肿痛,咳吐黄痰。
发高烧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请上医院就诊;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。
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密封.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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